查看原文
其他

市直机关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出实招



日前,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监督的对象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要以本单位、本部门的在职党员干部为重点,逐步延伸至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以及下属二级机构的所有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节点为党员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法定节假日等节点;监督的重要时期为党员干部在涉及人事调整、职务升迁、项目安排、案件办理及出差、出国(境)等时期;监督的内容包括对“社交圈”的监督,对“生活圈”的监督和对“休闲圈”的监督。

通知强调,要发挥党组织、干部亲属、社区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党组织与党员干部亲属双向联系卡”“廉政档案”“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评议”等“一卡一档一报告一评议”的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严守党纪,树立榜样意识;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特别是纪检委员、党小组组长要主动承担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有关情况;要畅通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直系亲属的联系沟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将走访座谈、解决困难和监督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家属既当好“贤内助”,又当好“廉内助”;要建立与党员所在社区的联系制度,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参与治理服务常态化机制。

通知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要不断完善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保障体系。要发挥组织优势,各级党组织主动承担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发挥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的作用,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负面清单,通过定期研判、社区共建、登记报告、通报问责等手段,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纠偏,防止问题滋生蔓延;要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登记制度、家访制度、报告制度、谈话制度、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等。针对需要经常性外出工作的部门或党员干部,要建立健全临时党组织工作管理机制,对出差、休假、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要提前发放提示函;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发挥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监督优势,运用好门户网站、12345热线、“我要说”平台、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及信访举报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畅通监督渠道,发现典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责任追究。发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应视其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的党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组织实施问责。

来源:黄山机关党建


推荐阅读


道路交通管制通告 !

点赞!黄山市这项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安徽明确了:6月20日前完成!

【微视频】松萝山上品松萝!

全市首档!“中医真人秀”节目来啦!

长按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黄山广电台”
在看你就赞赞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